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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7 独立日 * 华盛顿行美国独立日那天是在华盛顿度过的。
到了DC才真正感觉到像是回到了北京。在国内看惯了天安门广场,记得第一次来到纽约时心里想着,这个时代广场应该是挺大的一个广场吧。结果一看,只有三角地个巴掌大小。来到华盛顿后,才感觉到好像回到了北京——很宽很宽的街道,气势宏伟的行政院、法院、立法院建筑——可能全世界的首都都有这个特征吧。早上走出旅店,看到旁边竟然就是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看到红红的国徽,又感到亲切。
华盛顿盛产美女。首都人民就是不一样,到处是身材苗条的白人美女。纽约虽然盛产名模,但是在这个过度多元化的城市里,各种奇奇怪怪的人随处可见,使得美女数量显得很稀少。华盛顿城市非常的干净,地面上鲜有纸屑,地铁很新,铺着地毯,和纽约反差很大。但是华盛顿比波士顿又更加的繁华,有更多的酒吧和更丰富的夜生活。
早上起床去参观国会山。国会山是一座从西到东从矮到高的山坡。白宫(行政)、国会(立法)、联邦最高法院(司法)依山而建从低到高。虽然说三权分立,但是因为专业是法律,潜意识里总有“法律是老大”的想法。这次看到最高院所处的地势最高,又乐滋滋的给自己的歪理找到了佐证。
每年华盛顿独立日的大游行都是全国规模最大的,平均每年参观大游行的人数竟然有30万人。这次的独立日大游行是主要是由军人和高中的学生组成:先由海、陆、空三军列队打前阵,中间是高中生的盛装表演,最后由退伍的老兵游行结束。保守的美国白人大多拥护自己的军队,支持对外战争,看到军队或者老兵游行走过时,就会起身站直鼓掌。而西班牙裔和亚裔人,即使有了美国居民身份,也是一幅不管我事儿的姿态。游行过程中,有三架直升飞机飞过头顶,有人喊着“布什来了”。直升飞机降落在不远处的白宫门口,不久后随即飞走。当然,狂欢的日子里总会有刺耳儿的声音。游行一开始,就有一名老乞丐走在游行队伍的旁边,抗议政府给他的社会福利太抠门儿,结果被警察从游行大道请到了观众席。反战组织PinkCode的男男女女的成员都衣着粉色,拉着粉色的大旗,喊着抗议口号,试图“掺和”游行的队伍,自然被警察阻止并遭到监督。一名杵着拐杖的反战成员坚持要坐在游行队伍前进的大道当中,结果被四个体形彪悍的警察架着四肢给抬到了路边。言论自由——总是有限制的。
晚上,坐在Reflecting Pool旁,正对着林肯纪念碑,看国庆的烟花。人山人海,密密麻麻的坐满了所有的台阶和地面。绚烂的烟花,一片紧接着一片渲染天空,瞬间地映红了Reflecting Pool,淹没在人群的欢呼中。看完烟花坐上晚上11:45的车,回到家时,已经凌晨四点。
第二天早上,又回到了正常的生活。从Astoria上车,在时代广场下车,路经Bryant Park,走过第五大道,看到熟悉的同事,继续平日的工作。晚上回家写下这篇文章,感觉七月四号很遥远。生活,就是一个工作日接着一个工作日,一个旅行后又一个旅行吧, Enjoy it then。 2006/7/1 小布 PK 小柯——当个总统不容易新泽西州参议员竞选辩论直播又开始了。主持人毫不留情地问Tom Kean参议员候选人,既然你说能源保护一直是你的竞选纲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什莫你挂在网页上的个人简历里没有写这条?Tom愣了一下说,因为网页一直在建设中。。。这让我想起了2004年总统大选,小布(George W. Bush,共和党) PK小柯(John Kerry,民主党)。
以前在我的脑海里,言论自由是写在纸上的四个字。来到美国后,言论自由第一次以活生生的图画形式展现在我眼前的,是2004年总统选举。当时走在Boston Common Park,正好碰到“社会主义自由党”反伊拉克战争游行。一群美国白人,拉着大旗,带着喇叭,搭起台子宣讲自己的政治观点。可能因为看出了我是中国人,一个美国老大爷扯着脖子对我喊:WE ~ SUPPORT ~ YOU ~ 。
美国实施间接选举制,即由每个州的州民先选举出选举团人选,再由每个州的选举团团员选举出该州的总统候选人。大部分州实行“赢者全拿制度”,即哪怕候选人A 比候选人 B在该州的选举团选举中只多出一票,该州的全部票数即全部归候选人A。小布或小柯,谁拿到过半数的选举团的票(270张选票),谁即获胜。
民主党的标志是驴子,共和党的标志是大象。麻省、纽约州这些以自由文明的美国东部州,向来是民主党的大本营。波士顿旧市政厅前面就有一个驴子的铜像,前面印着一对脚印,脚印里各画着一只大象,寓意为:“爱抚着毛驴,脚踩着大象”。
有意思的是,民主党候选人柯里也是长着一张长长的大驴脸,不过这张脸并为给他带来太多好运。这位耶鲁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讲起话来举止文雅、言辞犀利、字字珠玑,但是其摇摆不定的政治主张和打太极的讲话风格让智商平平的美国老百姓实在犯晕。而布什,别看说话的时候颠三倒四、不知所云,但是只要提到伊拉克战争,小布就会埂起脖子,态度绝对的强硬,一幅捍卫国家坚持到底的样子。
我是来到美国后才了解到911对于美国的影响。前一阵子各大媒体频繁报道的首条新闻就是Virginia 的一个矿难,死了11名矿工,仅仅生还了一人。但是千不该万不该的是媒体在矿难发生之后错报成了幸存11人,死亡1人。结果让受难者的家属遭受了重大的精神创伤,他们不停的在重复:We are suing the media, we are suing……(我们要起诉媒体,我们要起诉。。。)。可能在有些国家,一个死亡11人的矿难仅仅会在当天的报纸上占上一个小角儿,可是在美国竟然成为了连续几周各大报纸的头条,只能说,美国人的命真的是太值钱了。所以911对于美国的冲击是无法想象的——这个幸运的逃过两次世界大战主战场厄运的国家,竟然被入侵了。而小布坚定的反恐政策,让惶恐的美国人感到安全。我曾经和一个在康大读JD的美国学生聊天,说道伊拉克战争——这个我以为全世界人都知道的为了石油发动的战争。但是那个JD非常认真的对我说,他相信小布的决定是出于良知,如果在小布任职期间没有做出这个决定,小布会天天晚上睡不着的。当时,我真不知道是该嘲笑他的天真,还是该敬佩他的理想。
2004年总统选举,小布获胜了。这说明了两件事儿:一、美国老百姓知道自己聪明不过政客,所以他们宁愿选择一个愚蠢但坚持自己政见的老实人,也不愿意选择一个聪明的但是善变的社会精英。二、美国人的命真的是太值钱了。
小花絮
最近夏天已至,ABC又拉开了Good Morning America的系列音乐会。时间是早上8点左右,地点是Bryant Park。既然离工作的地方只有几步之遥,我自然要利用这个便利。这个周五演唱的是PussyCat Dolls。主唱的高音飚的不错。Don’t Cha还不错,虽然反复都是那一句:Don’t you wish your girl friend was hot like me。 看照片吧。
2006/6/25 Weekend ~ Gallery Show & Pride of March
周六,去了位于23street and 10 avenue的一个艺术展。看到一些可爱的画儿,还有一些打扮得有意思的人,好像是画中人的真人版。大家都衣着艳丽,分不出谁是艺术家,谁是参观者。
坐地铁回家,周六的晚上地铁里上演闹剧。有乞讨者,上来先很大声的的介绍一下自己的背景和遭遇,然后理直气壮的要钱。纽约的乞讨者,似乎从来不会以可怜的姿态祈求别人的怜悯,跪式乞讨更是几乎没有。他们总是一幅,对,老子现在是倒霉,但是只要你给钱我就能东山再起的样子。有人上来演奏音乐,有刚从酒吧出来满身酒气的年轻人在地铁里大嚷大叫,吆三呵四。无论旁边坐着的人的行为如何出格,老美都能表情麻木的泰然处之,看都不会看一眼,典型的纽约风格:It is none of my business, who cares!?
周日,是第20年同性恋(包括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大游行,是第25年艾滋病患者大游行,两拨赶到了一块,使今年的游行更加升温,竟然有几十万人。时间从中午12点开始,直至人们精疲力竭结束。想起周六,沿着8Avenue去了Chelsea,一个以fancy restaurant和同性恋闻名的年轻人的聚集区。看到一对对的男人衣装光鲜的在酒吧的花园里谈笑风生。彩虹旗是同性恋的标志。如果餐厅酒吧的门口贴着彩虹的图标或者旗子,就意味着这个饭馆是gay friendly。而在Chelsea几乎每家餐馆前面都是彩虹旗 。
纽约,以她的多元化,最大限度的包容和承认着同性恋。有的时候想,社会多一些宽容,带给个人的是更多的快乐,带给社会的可能也是更多的麻烦,但是在纽约,个人的价值总是高于社会的。
照片是艺术展的。 2006/6/18 Endless。。。Dating这篇来写写纽约人的relationship。
我一直感兴趣的是,美国人的爱情观是什莫?他们到底开放到什莫程度?在电影经常看到的场景,一个男孩在酒吧搭讪一个女孩,然后一起回家。Is it true? 我曾经觉得这是电影的夸张手法,就好像是我们的武侠电影里对于功夫的表现一样,只能哄哄老外,中国人都知道不是真的。
后来和朋友聊天,发现这竟然是真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是起码在纽约,sex 和love真的是分开的。基于非情侣关系的一夜情被大众、被道德所容忍和接受。J所,这是因为在纽约人人害怕孤独。可能外表坚强的老美比我们更加脆弱,即使是纯粹性伴侣的关系,也要在朋友面前显出一幅“我有男/女朋友,我很popular”的样子。但是,一旦订婚,特别是结婚之后,老美的道德之弦绷得非常的紧。对于一个信仰上帝的国家而言,订婚和结婚是要在牧师和证人之前宣誓后交换戒指后才真正有效的。结婚是一种承诺,套上结婚戒指的那一刻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单身的自由、艳遇的机会、和再选择的权利。
所以说,结婚对于老美而言真的是一个huge decision and big step。为什莫纽约的单身这莫的多?因为New Yorker 太留恋于猎奇的过程,而且一个dating的开始又是如此的简单。经常听到一个朋友在我耳边碎碎念:Hey, I met a girl I dream of in subway, in shopping mall, in bar, or even then in the bar swearing ceremony; then go and get her cell phone, call her and begin a dating. (嘿,我在地铁上、商场里、酒吧、甚至律师宣誓的仪式上碰到了一个我梦想的女孩;然后去要她的电话,给她打电话,开始约会。) B说,很多美国女孩不结婚是因为挑花了眼,被要电话号码的机会多了,就好像商场里每一个礼拜出售一款新的包包,而投资额有限的女孩们,左挑右看,也不知道应该买哪一个。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纽约对于多元化的包容。纽约是个生人社会,而我们中国是个熟人社会,在这里虽然也有别人的口水,但是从来淹不死人。有的女孩公开叫嚣,yeah, I am a gold-digger, I just like rich man, so what??!! (我就是个挖金子的,我就是喜欢有钱人,怎莫着?!)有的情侣干脆采用open relationship,在交往期间,双方都可以和别人约会,但是并不影响他们日后结婚——即满足了猎奇又成全了婚姻。在纽约,人的千姿百态决定了relationship的花样翻新。
对于以上爱情观,不想加以评论或者谴责。只是想说,Hey, New Yorker, take your time, but do not be too picky! 2006/6/14 Poison, 差点让我放弃希望的小猫工作后,自己天真的给自己定了目标:20岁到30岁前拼命赚钱;30岁时使劲生小孩,再考虑读个第二学位啥的,以能歇着且歇着的姿态继续赚钱;40岁后养猫养狗种花种草。俗话说,万事是没有完美的。这句话一点都不假。在Barrie对我超好无比的同时,她的宠猫Poison与我进行了残酷的“夺宠争夺战”,让我差点放弃了自己在40岁时的预定目标。
Barrie和James各养了一只小母猫,Poison和Linda。三年前,两个小家伙刚刚被他们捡回来时,还是个只能半睁着眼睛的小仔儿。Barrie和James趴在两个小仔面前,轮番地说名字,说道Linda时,小黄仔叫了一声“喵~~~~”,于是小黄的名字就叫Linda。想到Poison时,小花应了声,于是小花变成了Poison。后来,Linda跟着她老爸James去加拿大度四个月的假,我于此间搬进了他们的家。可怜的Poison莫名其妙的失去了和自己玩了三年的小伙伴,对于我这个新搬进来的,完全是陌生气味的,和Barrie天天腻在一起与她“争宠”的“大猫”更是警惕有家。
我是个从来没有养过猫的人。最开始的时候,只要我一出门,Poison就跑出来在我腿上蹭来蹭去外加伸懒腰打滚。 可是Poison不允许我摸它,只要我一伸手,肯定被抓。于是我想,别着急嘛,看看Poison 都腻上我了,是个好的开始。Barrie也说,Poison的性格是 “ I can be with you, but you cannot leave me.” (我想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你得跟我在一起,不能不理我)
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是起源于某天,当我趴在客厅看电视时,Poison肆无忌惮的、痛快淋漓的在我崭新的、毛制的、铺在床上的Blanket上尽情的大便了一次。Barrie惊呼Poison为 “Evil Cat”,我说,无所谓了小动物嘛。 Barrie说,Poison已经三岁了不是baby cat了,它很清楚自己该在哪里解手,况且这种情况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所以Barrie推断它是故意的充满敌意的对我的示威行为。我倒。。。。Poison啊,我可对你一直不薄阿,走路吃饭休息都是让着您先啊。至此之后,我就吸取了惨痛的经验教训,出入卧室都随手关门。我一出卧室门,Poison就跑过来,冲着我喵喵的叫,我一迈步,它就挡在前面,这哪里是友好阿,分明在说“我的地盘,不许动!”俺只好干啥事儿,都悄悄的,严防Poison发现。 现在我就开始怀疑自己40岁养猫养狗的理想是否能够实现,进而想到,这个小孩会不会与小猫一样的,我说东他非跑西,那不活活气死人啊。于是,连自己30岁生小孩的理想也动摇了。看看,一只小猫,危害无穷阿。
2006/6/4 奇怪的事儿之四:裸奔,疯狂的小本我第一次听说哈佛裸奔的时候还是在国内读书的大四学生。看着Y发送过来的DV片断,我只说了两句话。第一句,这个。。。人家让照相吗?Y说,好多人照相呢,没有人给捧场,他们还不这莫折腾呢。第二句,怎莫啥都看不清楚啊。。。!!??
后来来到波士顿,终于清清楚楚地亲眼目睹了这一盛况。当时是在12月份,寒冬腊月,零下十几度,小风嗖嗖的。裸奔发生在哈佛一年级学生期末考试之前凌晨12点钟。从十一点半左右,乐队就在哈佛先生的雕像前面准备就绪。乐手们上身裹的严严的,下身却一律将外裤褪到脚踝,只穿内裤,打着鼓,吹着号,来配合火爆的氛围。哈佛校园是由四周的本科生宿舍围成的。不到十二点,有的本科生裹着毯子出来了,有的穿着衣服从宿舍出来,干脆到了园子里当着众多“仰慕者”的面再脱。先出来的裸奔者脱去衣服后,举着火把或者灯笼,伴着音乐跳来跳去,嘴里还熬熬叫着,一边暖身一边等待别的裸奔者。
等到午夜整,不到一百名的裸奔者开始围着大约400米的哈佛园子跑两圈。老美喜欢张扬个性的脾气连都脱光了的时候也不忘记。别看人家没有穿衣服,鞋子可是炫的要命。有的在头上带着奇形怪状的发饰,有的在乳房上涂上鲜艳的颜色,有的赤裸的身体后面插上一对天使的小翅膀,更有的把超市的购物车裹满了彩条推着车跑。 裸奔者一边跑一边大叫,旁观者也是红光满面兴奋的嗷嗷大叫,给他们摇旗呐喊。两圈跑完后,英雄们就各回各屋,各找各衣了。旁观者也心满意足的带着回味渐渐散去,刚刚狂热的哈佛园子恢复了平静。
关于哈佛裸奔的起源,有人怀疑是上世纪70年代中期一系列校园学生运动的遗迹,他们分析认为,因为崇尚自由、反抗传统与挑战权威是那个年代校园文化的主流,裸奔正是那一时期在北美各校蔚然成风,并逐渐发展成一种文化符号,与自由、反叛等相联系。这种裸奔在哈佛,普林斯顿,耶鲁都保留了下来。但是30年前的激情演进到今天,早已褪去了当年的革命色彩,蜕变成一年级新生面临大考前的一种心理宣泄,猎奇,或者避免青春留白的方式。
坐落于伊萨卡小镇的康乃尔,因为民风淳朴保守,没有裸奔的风俗,但是却有“午夜尖叫”的传统,即一年级新生在期末考试前一天的凌晨12点,无论在哪里都会惊声尖叫。另外,工程系的小本还有自己的“绿龙节”。时节大概是在树叶飘零的秋末,小本们将光秃秃的树枝上挂满了长长的白色手纸。工程系的学生们会制作一条长长的绿色的龙。想一想,一条被小本们拖着的长长的绿色的龙,在挂满了长长的白色手纸的树林中穿梭,这也是非常诡异的一幅图画。另外,生活在大自然的康大小本们,身体也是非常的健壮。刚刚到康大,就有听到传言说到了冬天在slope的地方,小本们会踩着镨锈钢的餐盘在slope上滑雪。后来,我亲眼看到大雨磅礴后,有的小男孩脱光了上衣,助跑然后全身扑到在泥地上,比看谁滑行的更远。
不过,有意思的事,对于老美而言,本科的毕业典礼就好像是人生的一条分割线——————从此告别了学生时代的荒谬和疯狂。无论是选择工作,还是去读研究生、博士生,从此变得衣冠楚楚,绅士有礼,进入了成人的世界。
The pic below is from public website. 2006/5/29 奇怪的事儿之三 Tavern on the Green来美国后还碰到一件奇怪的事儿:写简历和发简历。在国内写简历,需要把所有事情写的一清二楚,包括性别和年龄外加照片。简历投出去后石沉大海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招聘会上那叫一个人山人海,简历都是拿麻袋收的——不把信息写全让招聘方怎莫选人? 这一大麻袋的应聘者,招聘方怎莫可能有时间和人力一一回复?
在美国写简历,招聘方绝对不可以要求应聘者写上性别、年龄、更别提要求贴照片了,因为这些都有可能会导致招聘歧视。不仅如此,招聘者在招聘启事的最后一行都会忙不迭地写上:本公司对于所有年龄、种族、肤色的候选人一律平等。公司每年的年度报告中都会开辟出一个小栏目,自豪的写上本年度公司招了多少黑人、黄种人、少数民族及残疾人。总之,招聘方作出各种姿态证明,看,我是很平等的——生怕指控种族歧视的诉讼引火上身。同时,每封发出的简历,即使没有被录用,应聘者也会受到招聘方的一封措词非常婉转的拒信,并且感谢应聘者对于该公司赶兴趣并嘱咐其今后好运。 我开始真有点不习惯,不过后来也想通了:我调研该公司、准备简历、打印、邮寄。。。费了那末大的劲儿, 公司表示感谢是对我辛勤劳动的尊重。但是同时也非常理解这种方法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因为美国招聘会上收到的简历是绝对不会用麻袋装的。对于一个有国籍的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而言,其在美国的就业压力肯定比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就业压力小的多。
某天,曼哈顿某律所举办年终客户大联欢,地点在Tavern on The Green。M说:你去了我在纽约最想去的一个餐厅! 老板说:就是那个Tavern on the Green阿,人人都知道!果然,餐厅正如其名,坐落在中央公园大片大片的绿草地上,隐藏在郁郁葱葱的树林中,门口几辆白色加长林肯若隐若现,迎来送往。走过一条长长的蜿蜒曲折的琉璃玻璃墙外加金碧辉煌的吊顶灯的走廊,来到一个里外相通、玻璃做墙的餐厅,别有洞天的感觉。来宾真是不少,来自律所、投行、咨询公司的一二百人将这个里外两重的餐厅挤得摩肩接踵。我在人群中穿梭,除了碰到一个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法务处的中国女孩外,没有见到第二张亚洲女孩的面孔,竟然没有一个黑人。宴会上挤满了白人男性、白人女性和亚裔的ABC、ABK男性——无论简历如何要求书写,都无法从实质上改变现实。
所以说,再严格要求的程序公正,也难以改变现实的偏见。
The pic below is crystal room of tavern on the green 2006/5/19 奇怪的事儿之二 Although We are Illegal, We have Legal Rights最近,美国的非法移民举行了连续几周在各个不同的州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他们拉着横幅、喊着口号走入商业区,走到政府门口,驻足在议院前面,大声抗议着国会正在讨论是否通过的一项议案。按照国会过去的立法,一个非法移民在经过一定年限在美国后将被认可为合法移民。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每天甚多的老墨飞快的冲过边境线飞奔到美国来寻求他们的“美国梦”,非法移民的问题日趋严重。去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规定如果发现有人匿藏非法移民,该人将被处以财产罚款或者一年的监禁,即使该人是非法移民的妻子儿女。今年国会干脆考虑取消以前授予非法移民合法资格的法案。结果,招致了西班牙语系的非法移民的大规模抗议。他们拉起了巨型的横幅,上面写着“We are working, we are not criminals” “We have legal rights” “I love America, I want to live here” (我们在工作,我们没有犯罪)(我们有合法权利)。可是对于我,这好像是一个逻辑的怪圈,既然你们是非法入境的,又何谈合法权利?
但是,人家Hispanics振振有词:如果不把我们变成合法身份,我们就无法回到自己的祖国,与我们的亲人相见。这样的政策是残忍的,非人道德的。再说了,我们Hispanics在美国勤奋工作,为美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纽约晨报有一片文章采访了一位参加游行的西班牙裔非法移民。他自豪地说,80年代我刚刚偷渡来美国的时候,这里的同胞少之又少;但是现在我们的同胞在美国到处都是,是我们支撑起了美国的服务行业!美国的一位导演曾经导过这样一部电影: A Day without Hispanics。结果就是垃圾没有人倒了,商店没有售货员了,餐厅没有服务员了,连街头小摊都全部消失光光了,结果美国瘫痪了。 这些非法移民甚至提出他们在加入美国国籍时,应当被授权用西班牙语唱美国国歌,该要求后来被拒绝了。小布也有傻的可爱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将非法移民赶回本国,宁愿再花上很多纳税人的银子派兵去守边防。
大规模游行的结果是,非法移民取得了绝对的胜利:正在讨论中的议案被推翻了,去年通过的判处匿藏罪的法案也被推翻了——因为这些都是“非人道”的。但是同时,对于合法进入美国等待着合法申请绿卡及移民的人士的等待年限却因为名额的限制而被根本性的延长了。为什莫?因为美国移民太多了,既然非法移民需要合法化,只好让合法移民受委屈了。凭什莫?因为你们的嗓门不够大,脾气不够爆,没有给政府灌上“非人道”的大帽子。
这让我想到留在美国的中国人。有名校留学生,有高端的科技人才,有华尔街投行工作的白领,每天勤奋工作学习,贡献一点也不逊色,却甘愿承受着无法回家与亲人相聚的“签证威胁”。拿着很多美国人想都想不到的高薪,却,沉默的像羔羊。 奇怪的事儿之一 一人晕倒,全车等某天早上,我刚刚迈上N地铁,我前面的前面的一位女士就一下子晕倒了。如果我们在国内会怎莫办?可能有人会搀扶起这位晕倒的女士,有人叫来地铁乘务员,大家一起把她抬出地铁休息或者等待医护,然后关上车门,列车继续前进。
在美国,随继我看到了这样一幕。有人蹲下身来用手抬起这位晕倒的女士的头防止她的头着地,有人叫来地铁乘务员,地铁乘务员打电话给医护中心,然后。。。。。。然后就没有了。那位女士就这样原地不动的躺在地铁里,和一车人几百号人一起静静的等待。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半个小时后,医护人员赶到,将这位女士抬上了担架。列车门关闭,列车继续前进——未经该女士本人同意,任何其他人(除非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医护人士)都不能移动她,在美国这叫“人权”。
以上情景发生在早上八点半——上班的最高峰。结果是不仅仅是这辆N车上的好几百号人,所有将要路经 Astoria, 30 Avenue, Broadway, 36, 39, Lexington Avenue的排在这辆列车后面的W, N车上的几千几万要赶去第五大道、时代广场、downtown上班的人们——全部迟到了。人们的理由简单的如此一致:我车上、我前面车上、我前面的前面车上、我前面的前面的车上。。。有一位女士晕倒了。
由医护人员与由普通路人或者乘务员将人抬出地铁这几步之遥真的会有质的区别吗?未必。这个“人权”保护的未免显得有些迂腐了。 :) 2006/5/15 Cool or Tacky?电影Garden State刚开始的时候,有一个好笑的画面:主人公穿着中式的唐装,对客人说“欢迎来到印度餐馆”,然后坐在我旁边的B说,哈,那是个泰国餐馆,叫Sea,就在Brooklyn。
画面里,一尊泰国的雕塑,矗立在碧蓝碧蓝的水池中,后面的背景是一大朵粉色的荷花,水池总一艘莲花小船漂来漂去,水池波光粼粼,碧蓝的光影映在主人公的脸上。。。那个画面在我脑中一直挥之不去,以Y的生日为借口,这个周末总算去了我一心向往的地方。
Sea在Williamburg,一个艺术家聚集的地方。路上B对我说,搞艺术的大都没有钱,最他们来到那里是因为便宜,结果这个地方因为艺术家们的独特和与众不同品位而变成了很cool的地方,招来了大批有钱的伪艺术家,房价水涨船高,现在已经贵的不得了了。
走出地铁站,我看到的却是一排一排的破旧小平房,砖的、木头的、斑驳着的、墙上满是涂鸦,还有尚未完成的施工地,和昂贵根本不搭边儿。直到我看到电线上零零落落挂着的一双一双的鞋子时,才发现了“艺术的气息”,心里想,这些艺术家还是不够有钱,挂的都是破球鞋,没有真皮大靴子。
与想象中的豪华门面完全不同,Sea从外面看就是一个红砖砌的小平房,黑色玻璃的门,里面什莫都看不见,门上方写着三个很小的字:Sea。如果不是B的带领,我肯定会以为这里是个破仓库,毫不犹豫的错过它。外面静悄悄的,一开门,音乐、人的叫喊声、笑声、流水声喧闹的一起扑面而来,一扇门隔着另外一个世界。再一问,排号要等一个多小时。
于是和B, Y转战另外另一家在Sea未建成时在Williamburg独成老大的泰国餐馆Planet Thai。这家的外面整个门和墙都是大铁栅栏作的,连饭馆的标志和名字都干脆没有了,只有从门口很小很小的标签Zagat中能隐约察觉这是个好地方。若不是B带领,我说不定以为自己到了监狱门口呢。整个餐厅非常大,因为是从工厂改装的,所以屋顶非常的高,墙上贴着非常大幅、色彩鲜艳的画。
看来,外表的破败斑驳也是kind of cool。不过,正如B说的,when some thing is too cool, it becomes not cool any more; but tacky, kind of “cool” because of funny。
花絮
1 Sea比电影中黯淡,估计因为电影中导演用了强光,所以才有了波光粼粼的感觉,这点我有点失望。不过好的是,这里的餐厅是不错的装修、外卖的价格。这点让我非常的高兴。
2 回到家里后想看一部电影。选来挑去,选中了< My Counsin Vinny〉。电影看过三分之一后,突然发现这部电影我看过。在大二(三)刑诉法的课堂上张建伟老师给我们放过。B肯定没有想到她最喜欢的美国九十年代初的电影之一竟然曾经在中国某法学院的课堂上被作为案例学习。世界总是比我们想象的更小:)
3 另外,受小白豚影响,这个周末去了Bronx Zoo。咱们北京动物园是方便人看动物,动物数量多、种量多、整整齐齐的排列在一个挨着一个的小笼子里;这里的动物园,绝对是方便动物,不方便人。动物数量少,种类少,一个动物占好大的地方,藏在远远的茂密的小树林里,不使劲看还真看不到。最有趣儿的是“狒狒保护区”,我望穿秋水的找啊,最后在好大好大的一片草地上,看到了一只孤独的狒狒。
照片是:B和我;Sea;电线上挂着的鞋;Planet Thai和墙上的画,吧台
2006/5/9 It Is Disgusting!某日和Barrie一起看电影后,我们聊起了各自喜欢的电影。我是个电影狂人,但是我的坏记性让我一如既往的记不住电影的名字,特别是英文名字。当我想跟她讲《阿甘正传》时,我说“en, that dis-mental boy who can run fast”。 Barrie说她以前看过很多日本的电影。我马上向她灌输小日本很变态的中心思想,我想说日本电影《大屠杀》,于是我对她说“A group of senior high students in Japan goes to an isolated island and kill each other as an experimental case study”。没有想到, Barrie看过那部电影,她咕噜咕噜的说了那部电影的英文名字,我俩一拍即合。 Barrie说她看过很多中国电影,包括《英雄》、《卧虎藏龙》和《艺妓回忆录》,并且大赞《艺妓回忆录》中的衣服背景好看。然后她问我,但是演小百合的那个演员没有什莫名气哈,从来没有看过她演的其他电影。我告诉她,你看得那三部片子的女主角是一个人,你没有发现吗?我们达成的一致是,《艺妓回忆录》并没有告诉观众们,艺妓和妓女的区别在哪里:三个女人勾心斗角的争来争取只是为了看谁的初夜权卖的最高,这使小百合的奋斗史显得如此苍白无力;三个中国最有名的女演员去演一部看不出有任何积极意义的电影,是可悲的。 后来某天一起做饭的时候,Barrie对我说“我以前学过日文”。我说“噢,怪不得你那末喜欢看日本电影。” Barrie 然后说了一句“*&&^%$#$戴司”。我理解的是“*&&^^%$DEATH”,于是我理解她又在重提那部电影《大屠杀》因为这部电影的英文翻译中应该有个“DEATH”。于是我露出十二万分恶心的神情大声地说“That’s DISGUSTING!”(真恶心!)。。。。。。Barrie顿时无语了,小心翼翼的对我说 “我刚才说的是‘娃他西瓦Barrie代斯’”(日语的“我是Barrie”的意思)。。。。。。 2006/5/6 Are we too ambitious?教合同法的黑人女老师H在学期末邀请我们选修她合同法的LLM去她家聚会。作为法学院里唯一一名黑人女性,在国内我们都应该笑称她为“无知少女”(无党派,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女性)。她是法学院在招聘教授过程中种族、性别平等的一个“活证明”, 也是法学院里少数几个一直坚持传统“苏格拉底”教学方法的教授。来美国法学院之前,听说老师都会采用“苏格拉底”的教学方法,在课堂上随便点人,然后以咄咄逼人的质询口气要求学生就案例回答老师的问题并且发表自己的观点,直到学生哑口无言。来到康大后发现,其实老美的脸皮实在是薄,借个道要说 “excuse me”, 稍微碰轻轻碰了对方一下就要说”sorry”。在课堂上,大部分教授也是给学生留足了面子,不会咄咄逼人。但是,H不一样,她的教学风格保持着黑人文化中的幽默,直率,和Aggressive.
来到H家,一个非常舒服的独门独院小房子。客厅有彩色碎石磊起来的壁炉,有从世界各地搜集的大象摆设,和一个装满了娃娃的柜子。 然后见到了H的儿子S,一个高高壮壮留着满头小辨儿的黑人。大名鼎鼎康大法学院教授的儿子应该子承母业,从事法律或者经济或者咨询吧,结果S说,我在伊萨卡机场工作,普通工作人员。回头看看母亲,脸上写着一脸的自豪。而我们这些LLM——来自世界各国的律师们——却是一脸的愕然。
某天,我把学生证忘在伊萨卡的公共汽车上,正在发愁的时候,赶上一个碰巧在伊萨卡公共汽车站工作的好心女士愿意让我搭车去公共汽车站的失物招领处。 闲聊中她说,自从她本科来到康大学习时,就爱上了伊萨卡。在康大读完研究生后,就到伊萨卡公共汽车站工作,过几天要去佛罗里达参加一个关于如何改进公车上的设施保护残疾人的讨论会。
有谁想到一个康大的本科加研究生的高材生去了伊萨卡公共汽车站工作,而且还干的有声有色?有谁想到大名鼎鼎法学院教授的公子在伊萨卡机场工作?但是伊萨卡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被蔚蓝蔚蓝的湖环绕着,大片大片的葡萄园,终年酿着纯美的葡萄酒。记得大学时,话剧队曾经排过“桃花源记”。讲道生性贪婪的元老板误入桃园深处,寻到一个童叟无欺落英缤纷的世外桃源。我常常觉得,在康大的一年是我生命中的桃花源。这里民风淳朴,环境优美,小镇上的人们过着安静悠闲自足的生活,这里让我第一次真正可以沉下自己浮躁的心,好好学习认真生活。 2006/5/2 不要为自己设限自从答应Barrie去参加她的生日派队后,我就开始后悔。因为我将是夹在一堆美国白人中唯一一个黄皮肤的中国人。我甚至可以预见尴尬场面无数,比如像是羊入狼群,比如像是哑巴进了最火爆的Talk Show。
事实证明结果是否尴尬往往取决于自己对于事情的预期。如果我希望自己像是一个小美一样knows everything,那我肯定要失望了;但是如果我把自己的定位是一个curious observer,这样的经历也是一个很好的猎奇过程。
第一个感觉是文化差异。我可以听懂他们的语言,但是我不明白他们的意思。谁的新专辑,谁的新八卦,谁的新书,哪里的新饭馆,他们是地球人,我是外星人。
第二个感觉是非常非常丑陋地照相和貌似开放的照片。我接触的老美都没有传说中那末的开放,他们大多拒绝一夜情,虽然年纪轻轻就有了性经验,但是都渴望家庭渴望归属。但是如果看看他们贴在家里冰箱上的派队照片,那肯定会以为他们的夜生活很糜烂。一是因为女孩子去派队时都会画非常浓的妆,尤其是把眼睛画的像是熊猫;二是本来聚会就是喝喝酒聊聊天没有什莫希奇,但是他们以照相为乐,而且无论男女都会摆出很丑、很夸张、有时甚至是有暗示的表情。一轮到男孩和女孩合照,男孩就会摆出很暧昧的表情,然后一堆人拿着数码相机,对着奇形怪状的照片,哈哈大笑并把家里贴得到处都是。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有东方女子腼腆温柔的特性,但是这次我感觉到了,让我对着相机摆出特别丑陋的表情,我还真是做不到,即使心里对自己说办鬼脸办鬼脸,一对镜头马上可爱的一塌糊涂。
第三个感觉是酒精万岁。参加派队的好处是喝到了很地道很正宗的啤酒。另外,尝了一口birthday shots。Birthday Shots在不同的酒吧有不同的特色。往往是用一个最小度量的小酒杯装的高酒精浓度和或者水果或者蜂蜜混合的饮料。为庆祝生日而用,必须一口喝光,更疯狂的玩法还包括在胳膊上撒把盐或者辣椒粉,舔一口喝一口。因为Barrie的生日派队是在一个古巴的饭馆,所以他们上的是蜂蜜和伏特加混合的shots。在大家大吼着Happy Birthday, Barrie!并且一饮而尽的同时,我小小抿了一口,恩,味道不错,然后给了旁边喝得很高兴的美国男孩。那个时候觉得其实作为唯一一个中国人也不错,因为我和你们不同,我是独一的,我不用去遵守你们的游戏规则,我有我自己的方式,而且不会因此而受到责怪。
有人对我说,如果你要真正融入这个社会,你不可避免的需要妥协,放弃部分原来的自我,去适应美国人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但是,来到美国后,我反而发现了自己的固执与保守。一如既往的遵守着自己的生活习惯,未做过任何刻意的改变。交流本身就是互动的过程,单方向的改变总是不公平的,与其参与其中,我更愿意做一个好奇的旁观者。
但是同时自己似乎也越来越迷恋于中国人的小圈子,疏远了外面的世界。那晚的经历告诉我,外面的世界很大,在坚持自我的同时要去探险,不要盲目地给自己设限,Let’s go and Let’s see 2006/4/26 曼哈顿漫谈-----------徘徊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曼哈顿,一言难尽,因为这里天堂与地狱如此接近。曼哈顿的总面积是87。5平方千米,市区人口是700多万;北京市总面积是16800平方千米,总人口是1154万。所以曼哈顿是一个比北京还拥挤的城市,这在地广人稀的美国实在罕见。
出了曼哈顿,各个民族种族的人们划片而居---------------Astoria是希腊人聚集区;Queens 和Brooklyn住着很多中国人;Jackson Hights是印度人聚集区;Bronx是黑人和西班牙人的聚集区。 而唯独在曼哈顿,穷人、富人、白人、黑人、亚洲人不得不挤在狭小的小岛上,挤在拥挤的地铁上,摩肩接踵川流不息。曼哈顿的魅力在于无论你是富甲天下,还是一贫如洗街头乞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的生存方式。即使是完全不会英文的中国人,也可以在中国城,这个酷似北京大栅栏的地方,过着地地道道北京的生活。刚刚迈出破破烂烂混着尿骚味的地下铁,抬头看到的是帝国大厦高楼林立灯红酒绿,远望着的是自由女神。
在曼哈顿这个最国际化的都市里,种族平等是最on the table的话题,但是种族隔膜也是最off the table的话题。种族肤色好像一个透明的玻璃罩罩着每一个人,无论地铁里如何的熙熙攘攘也无法做到亲密无间。和小马聊天,她说她在高中的时候曾经上过一门课叫做Asian American Study。老师是一个漂亮的ABC。老师说,经过这莫多年的种族运动和历史的洗涤,白人仍然是第一种族,亚洲人老二,黑人老三。 老师分析起来“潜规则”头头是道 ”You see, a not very good-looking or fat white girl might date with a very excellent Asian boy------------when she cannot get a brilliant enough white boy, she will pick an elite from the second class.” 学生于是问 “whom did you marry?” 老师说” well, I married a white man.” 看,即使是把种族隔膜问题看得通透的老师也无法在现实中免俗。有些无所事事的西班牙小混混总是喜欢在地铁里骚扰年轻女孩,我自己就碰到过几次。"Are you single? I ask you because I am a single man…..” 面对这样的问题每个人反映不一样。有人恐惧,有人默然,有人习以为常,有人暗自欢喜“看,我多有魅力”。。。。我的第一反应是“FT!有种去调戏白种女人,干吗就以为我们亚洲人好欺负!” 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变成了一个“种族主义者”。
曼哈顿是一个孤独的城市,虽然我刚刚来不久,但是已经不只一个朋友这样对我说。人人是空中飞人,人人来去匆匆。女孩子越约会越挑剔越眼花,男孩子越约会越刺激越害怕承担责任害怕一纸婚约。
曼哈顿不是美国,曼哈顿只是曼哈顿,独一无二,世上仅有。可是在我来到美国之前,我以为曼哈顿就是美国,美国处处是曼哈顿。这就是最有意思的地方。借助好莱坞的电影,曼哈顿的文化成为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文化,误导人无数,让人们以为美国就是曼哈顿———一个开放、自由、性、毒品、枪支混杂的地方。可是,又有谁想到,60%的美国人没有护照,大多数美国人觉得欧洲人过于开放。真正的美国,像是康大所在的Ithaca小镇,人们过着传统保守简单的生活,满足现状,重视家庭。 我可能不喜欢美国,但是我喜欢曼哈顿,因为这里是天堂与地狱的交界点,这里多元化的让人无法想象,这里很像北京,这里不会让我觉得自己是外国人(因为这里人人都是外国人),这里满足了我对外面世界的好奇心。 2006/4/21 “公平”的“后门”?说道美国的法学院,我总会想到红楼梦里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因为这里的每一个法学院就是一个庞大的家族。
在康大,每年最大的盛事就是几几周年校友聚会——请来全镇最好的餐馆的厨师,用最丰盛的菜单,请来最红的乐队现场演奏,在草地上支起白色半透明的帐篷——当然,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向已经毕业的校友们拉赞助。在法学院的大厅里,会高高挂起一个金色的扁,上面清清楚楚地排列着历年来给法学院捐过钱的校友名单,从高到低,密密麻麻。在康大,模拟法庭是用捐银子的校友的名字命名的,每一个教室是用校友的名字命名的,就连图书馆的每一个小小的自习桌子上都挂着一块小扁,上面写着捐赠者的名字。这些校友捐赠的银子被用来改进法学院的设施,付教授高额的薪水,校友的慷慨程度和他们事业的辉煌程度直接决定着该法学院的排名,以及后生们的职业规划。
我参加过给法学院拉钱的电话服务。上下午各三个小时,主要就是按照校友名录挨个打电话,问他们愿不愿意给母校捐银子。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但是按小时付工资,中午还有一顿很不错的免费午餐,当时班长M是这莫引诱我的:来吧,午餐是镇里最好的餐馆做的!没有想到的是,在几个礼拜后,我竟然还收到了一封院长亲笔签名的感谢信,感谢我为法学院作了杰出的贡献,所有参与者的名字还在院刊里登出。当时真是脸红,因为这明明是举手之劳,况且还有吃有喝有薪水。也由此可见校友赞助在法学院起到的重要作用。
当然既然纳别人钱财,法学院也不会无功受禄。除了把捐赠者的名字刻满法学院的砖砖瓦瓦,最重要的是在申请法学院时,往往有这样一栏:你的父母是否曾在本法学院就读。如果是校友的子女,在于别人差不多同等条件下是会被优先录取的。理由是既然人家老子给学校捐了大笔的银子,就要照顾小的,正所谓的花钱买分。可是,奇怪的是这个后门不仅没有被人诟病,反而成为了法学院的优秀传统而被发扬光大,因为这些校友捐助最重要的一个功能是为那些贫困人家但是LSAT分数高的美国学生提供贷款和奖学金。在好的法学院,学生被贷款或者奖学金的资助率达70%,80%,只要成绩好,就有机会,不会因为财政问题上不起学。这莫高的奖学金率也成为了美国各个阶层之间自由流动的重要方式。 我们也在提倡教育产业化,但是维什莫这个名字总是有些暧昧?我们也有花钱买分的政策,但为什莫总是招来议论纷纷?我们不知道越来越高的学费究竟被用在了哪里,谁是既得利益者。但是如果花钱买的不仅是利己的结果,也为他人提供了更大的机会,这种“后门”便成了“公平”,被赞扬,被弘扬,被光大。 2006/4/17 第七天--------告别晚餐及后记
第七天--------告别晚餐
A有一个爱好,就是给她的房客们做饭,然后大家一起吃饭,聊自己的经历。由于A狠不喜欢浪费食物,每次都会强迫大家全部吃完,尤其是可怜的M,总在已经吃完晚餐后,又被A强迫吃下一碗又一碗的夜宵。M总是嘟囔着:A likes feeding people, I am so full! (A喜欢喂人饭,可我已经撑死了!)
于是我决定在我临走时,给大家 做一顿中国饭。其实非常的简单,就是一个西红柿青椒炒鸡蛋,我在里面放了Sweet Chilli Source,因为我觉得这种微甜带辣的口味老外可能喜欢;还作了一个西兰花炒香肠,在里面放了香油。没有想到,竟然大受欢迎,特别是那个加了Sweet Chili的鸡蛋!R最夸张,她先用Nan沾着鸡蛋西红柿吃,最后干脆用手指抹那个汁吃,一边吃还一边抱怨中国餐馆做的不正宗。连菜带汁,三大盘一点不剩,全部被吃得干干净净。等我再告诉他们我会做饺子时,哈哈,他们简直视我为厨神了(这个样子晃点他们,真是不好意思
我问A,你为什莫愿意把私人住房这样出租出去?这样的生活对我而言,无法想象。A说,她在东欧时,参加了一个全球性质的叫做Hospitality的 Club。这个Club是一个非公开群体,只在旅行者之间靠口碑传递。这个Club本着Give and Receive的原则,本地人会给一些想融入当地的外国人提供免费的住所,相当于host family。A在东欧受此礼遇。回到美国后,她也曾经免费host过别人,但是总有一些不开心的事情。但是A喜欢这种生活方式,好像这个大世界的画面一一通过这些旅游者的故事展现在面前,于是A决定出租房屋来继续这种生活方式。
后记
这七天对于我而言,很奇妙。因为来到美国后,在琐碎的生活中,我开始慢慢忘记了一件事: 外面的大世界之所以有趣儿,是因为你有一颗好奇的心,并且坚持去探索它。而我自己似乎有些过于保守和过于胆怯了。
最开始来到这里,是我的无奈之举。记得刚刚来这里时,我觉得非常不安全,总担心自己的笔记本和支票应该放在哪里。后来发现,来的每个人都有笔记本,大家都很相安自得的在一起,到好像是我自己太神经兮兮了。 虽然现在,出门旅行时我仍然排斥男女混住的青年旅馆,但是我开始接受像这种的Host Family Hotel,而不会再一个人去租住旅馆的单人房间了。 2006/4/13 第二天,第三天--------漂亮的Dancer和有趣儿的韩国小男孩第二天--------漂亮的Dancer
在这些流水的兵里, R 和M是比较固定的两个。R是一个Dancer,来自爱尔兰,很漂亮,高个儿,弯弯的细眉,陷进去的大眼睛,外加一张大嘴,我觉得有点像朱丽亚,劳伯茨。R是来纽约学艺术的,要在这里住2个月,每天都去上芭蕾,瑜伽,现代舞等各种各样的课,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舞蹈编剧。我说,我上大学的时候曾经很喜欢话剧,但是觉得搞艺术收入和生活都太不稳定了。她说,是啊,我在巴黎的时候,白天作餐馆的服务生,晚上教人跳舞,深夜还要去剧院作后台工作,很累,就是为了赚钱糊口。我还当过剧院的Recipient。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累得已经没有了快乐,于是决定辞掉餐馆和后台的工作。就在这个时候,爱尔兰最有名的一个歌舞团给了我一个舞蹈总监的工作Offer, 当时对于还那末年轻的我简直没有办法想象。所以,当你决定一心一意的作一件事情时,你最终会有机会打开这扇门。于是,我问,那你现在怎莫在纽约赚钱呢?她,笑嘻嘻的说,我的Long-term goal是想自己经营房地产,这样不会花很多时间,还会有稳定的收入。说着,她甩给我一本叫做Learning Annex的杂志,我一个里面都是关于房地产个人函授的小广告,呵呵,It is interesting!
R是一个非常Sweet的女孩,也是一个非常照顾我的女孩儿。在我离开这个暂时居所的时候,R在一张粉色的小纸上写道:Good Luck, Yue;并画了一颗小树:Irish Shamrock for best of luck for you.
第三天---------M, 有趣儿的韩国小男孩
M, 是个韩国男孩,来纽约上语言学校,要在这个Apartment呆上6个月。M最逗的地方,是他的手机铃声是一声尖叫外加一串不协调音符,非常的诡异,我们都叫那个是Korean Rock (韩国摇滚)。M说他最喜欢Night Club, 是一个看起来乖乖的沉默的,但是其实很酷的男生。
M在韩国的大学学建筑,但是他很贪玩并且厌恶学习。由于韩国是强制当兵制,于是在大二时,他决定先中止大学,去当兵来改变他的生活。当兵时,他的职位是防暴警察,制止暴力游行。从上次韩国农民在香港进行反世贸对农业进行不公平贸易的行径来看,韩国民众要是游行起来还是满厉害的。我问,当兵改变你的生活了吗?他就嘿嘿的乐,说,还好,当兵回来后,我就死缠烂打我爸妈要来美国读书了。
我开始喜欢这个地方乐-------------因为每天都可以和不同的人聊天,知道不同的人生,看到不同的选择。 误入Indian Town的一个礼拜------与Alina和她的朋友们 从波士顿搬到纽约是个快刀斩乱麻的过程。由于自己长期租住的房子要到下个礼拜才到期,于是便在位于Jackson Heights的A的家里暂时租住了一个礼拜。短短的一个礼拜,却绝对的Amazing!
误入印度人聚集区
我放下行李的第一件事,就是逛超市!特别是到了新的地方,更要先填饱肚子。一进超市,第一个感觉是真便宜!比波士顿那些动不动就Organic 而又奇贵无比的瓜果蔬菜实在多了。我一直奇怪,Organic的冬冬又不施天然肥,又不施有机肥,于是让小虫子在植物上肆意的咬阿啃阿,那果子结得真是没有卖相,还奇贵无比,没有天理了。。。刚美了一下,很快发现了一个噩耗:没有肉卖!超市里 没有冷冻肉的冰柜,连火腿肠都没有,只有一架子又一架子的咖喱粉。我在转头看看周围人的肤色,听听他们叽里呱啦的语言,可以断定是个印度超市。
走出超市,四处逛逛,发现商店里都卖传统的印度面料和服装(就是那种面料鲜艳,有一个大披肩从一个肩膀斜下来的那种)。可能就像我们的前门吧,我想,即使大街上没有人穿旗袍,大栅栏的商店橱窗里还是挂满了旗袍。再往前走,发现很多餐馆的招牌都是伊斯兰文,很多人都是穆斯林。终于,我看到一家店门口赫然写着个我认识的大字:Meat! 进去一看,都是现宰的鸡肉和羊肉。一小小堆“淀粉肠”(火腿肠)非常被鄙视的放在小角落。当我问多少钱时,几个店员凑在一起好一阵子研究,最后才很不肯定的告诉我4刀,并解释说昨天刚刚进货,还没有卖出去过呢。看来,香肠真的很不受老印的欢迎。
这里有一种叫做Massala Nan的印度饼,非常好吃。外面像葱油饼,里面的面像Pizza,还有点辣味。老印还有很多小糕点店,特别是其中有一种我记不住名字的糕点很像天津的糖耳朵,也是很甜很甜,但是是橘红和暗红色的。
第一天-------初遇A和四个男孩儿
我想象中的A应该是个退了休的老太太,在家里闲得没有事儿干出租房子赚外快。结果,出乎我的意料,A是看起来像还在读大学,但是其实已经工作了六年的,很是洒脱的一个来自北欧的年轻女孩儿。她最得意的事儿是,在读本科时她获得了学校的奖学金。学校同意她可以用她在美国的奖学金在国外的某个大学学习一年,前提是她必须向学校证明她在国外实际花销。这个A于是在法国学习的一年时间内凑足了各种发票,领了全额奖学金,并用这笔钱在东欧生活了两年!
A有一个三室一厅的Apartment。她把一间粉色墙的卧室租给了R和其男友;把一间绿色墙的卧室单独租给了我;还有一间带着小壁炉的橘红色墙的,最向阳,最温馨的卧室里面放着3个有上下铺的床,相当于一个青年旅社,让人合住,按天收钱。说道转租房屋,这对于住在曼哈顿周边的居民可真是个全民产业。我一路走下来,看到各个小楼外面都贴着:For Rent。A一个月前刚刚把这个Apartment租下来,房子里还遗留着装修的痕迹,而现在A已经热火朝天的出租了,而且收入是“相当的”可观。
第一天,我刚洗完澡出自己屋子里出来,赫然看见客厅里站着三个陌生男人,一个白白胖胖憨厚老实的德国人,一个美德混血来纽约看朋友的中年人,一个腼腆沉默的的比利时音乐家;那个美德混血的中年人正在绘声绘色的描述昨天刚刚搬走的三个美国女孩早上是如何排成一排跪在客厅的大镜子前面的沙发上化妆的。这时,卫生间的门一开,又钻出了一个亚洲人长相的来纽约旅游的德国佬,油头粉面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根很细很长黄色的领带。顿时,还穿这浴袍的我不得不和四个男的一一握手。吓得我马上蹿回了屋。这就是A和她的朋友们,一个随时都有陌生人来,也随时都有陌生走的地方-------------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2006/4/9 Mr. Harvard Statue:三个谎言和一个理想从小到大,自己在每一个特定的时期,总是对一个园子十分的向往。记得高中时,四中操场的入口处有一个牌仿上面写着“清华园”———加了这个牌坊和围栏后,让操场竟然也变成了一个“园子”;大学时,我非常向往燕园,结果误打误撞地进了清华园。不同的园子, 不同的文化,塑造了现在的我。对于Harvard Yard这个园子,只有憧憬之心,却不敢有奢望之意。毕业后自己在这个园子里呆了小半年,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身处园内的园外人。
哈佛最有名的恐怕是哈佛本人的雕像了。铜像下的大理石基座上刻着三行小字:第一行是“约翰· 哈佛”;第二行是“建校者”(Founder);第三行是“1638”。可就这三行字,却构成了哈佛最著名的三大谎言,而哈佛铜像也因此被人戏称为“三大谎言的 雕像(Statue of the Three Lies)。第一,这个雕塑并不是哈佛本人而是哈佛大学的一名叫做谢尔曼·霍尔的学生;第二,哈佛本人并非哈佛大学的创建者,而是一位在临终前将自己的一半遗产和所有图书捐给哈佛大学的牧师;第三,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年而不是1638年。
哈佛大学的校训是“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更应与真理为友”。在哈佛的盾形校徽上,作为背景的两上一下的三本书 上,印刻着拉丁文“真理”(VERITAS)一词。可是其最著名的雕塑却是由三大谎言构成的,这的确是匪夷所思。所以,我特意去查了查这三个谎言的由来:
第一个谎言说得真是迫不得已。1882年,哈佛的校董会决定,为哈佛雕像一座,以表彰他对哈佛的卓越贡 献。但是,约翰·哈佛英年早逝,既没有人为他留下什么画像,他也没有留下子嗣,因此雕塑家丹尼尔·法兰西只好从哈佛的学生中 选了谢尔曼·霍尔作模特,铸成今天这座神采飞扬的哈佛雕像,但他确实不是哈佛本人。
第二个谎言是关于哈佛本人并非哈佛大学的创建者。这位牧师只是在临终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半遗产(约值 780英镑)和所有图书(400本)捐赠给这所刚刚成立不久的学院。但是因为这是学校建立以来最大的一笔捐款,为了表示感谢,麻州议会同意将这所尚未命名的学院命名为哈佛学院。哈佛的遗产早已用尽,而他捐赠的400本书在一场大火中也丧失殆尽(据说只有一 本书因学生违反校规带出了图书馆而得以保留下来),但哈佛的英名却一代代留了下来。
第三个谎言是关于学院的建立年代。哈佛学院建立于1636年,而不是1638年,但是哈佛本人是在1638年死于肺病。所以, 雕像也就将哈佛的卒年作为哈佛学院建校的年代,其实这时的哈佛学院已经有2年半的历史了。
看了以上的解释,我有些感动,感动于哈佛大学对于哈佛本人深深的感恩之情,正所谓“喝水不忘凿井人”。这片感恩之情被永久的封固在了这尊将流传百世的雕塑上,也产生了这样的一个传说:如果摸一摸哈佛先生的鞋子,她/他就能上哈佛。于是每天,千百不同肤色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慕名来到哈佛瞻仰哈佛先生雕塑时,都会等待着摸一摸哈佛先生的鞋子,并留影纪念。久而久之,哈佛先生的雕塑虽然仍然是铜棕色的,但是他的皮鞋头却变成了闪亮的金色。 后人们,在擦亮了哈佛先生的金鞋头的同时,也寄托了自己的一腔理想。
下图是:哈佛先生的雕塑和他的金头皮鞋 2006/3/28 “ 大熔炉”还是“阶级社会”?来美国之前,听说美国是个大熔炉,是个最自由开放的移民国家,各色人种来自五湖四海,聚集在这里。可是自打我来康乃尔的第一天,我就发现这里还是个最典型的“阶级社会”。 在公车上,白人和他的白人朋友聊天;黑人和他的黑人朋友扎堆;亚洲人和亚洲人侃的不亦乐乎。S曾经对我说,在美国各个人种的“阶级地位”是由白人男性决定的:如果从经济地位来说,是白人高于黄种人高于黑人,但是如果从政治地位来说,那就得把黄种人和黑人调个个了。其中,亚洲女性的地位高于男性,你看,白人男性娶亚裔女性的比例相当高,但是一个亚裔男性娶到一个白人女性的几率就很低了。黑人女性的地位高于男性,也是同理。他的论据从何而来我没有考证过,不过听起来还是有道理的。 在这里,我可以一眼就分辨出中国人和日本人及韩国人。即使在中国人的这个小圈子里,你也可以很轻易的看出来谁是ABC, 谁是十几岁来美国读高中的,谁是像我这种刚刚跨出国门的。什莫是美国文化?美国有它自己的法律,自己的社会制度,但是它并没有把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的文化融化在一起,再打上一个“美国制造”的标签。每个人,都被他自己的本土文化深深影响着;来到美国后,美国的文化和制度又潜移默化的改变了每个人的思想。于是有着相同背景的人自然而然的走在了一起。记得在出国前,经常被教导要“打入美国人民内部”,我倒是觉得,交朋友要顺其自然。电视是要看的,报是要读的,学习工作关系是要保持的,但是至于私生活,咱还是吃着面条,用中文聊着国内八卦来的比较的爽 :) 有一天,我和D聊起来ABC (American Born Chinese)的Banana问题,大概就是聊他们外面是黄皮肤,里面是白人心,白人觉得他们是亚洲人,他们又觉得自己是美国人的尴尬处境。David从来没有听过“香蕉”的这个说法,他就哈哈大笑,说他们老美倒是把移民到美国的黑人的孩子们,也就是在美国土生土长的黑人第二代移民,叫做“奥里奥”----就是那个风靡中国及全世界广告里号称是美国人最喜欢的黑巧克力加白色奶油心的饼干----因为他们是外黑内白。呵呵,真是没有想到,世界人民对于“借喻”这个修辞手法运用的一样熟练。
PS. 写到这里,我想起来了上个周末刚刚看过的Crash(撞车,本年度最佳奥斯卡影片奖)。这是一个讲美国种族歧视问题的电影,最棒的是这部电影解释了每一种歧视后合理的原因,却导致悲剧的后果。而每一个因误解产生的歧视都像导火索一样引起了下一个悲剧。个人认为,它获本年度最佳影片,无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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