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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26 曼哈顿漫谈-----------徘徊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曼哈顿,一言难尽,因为这里天堂与地狱如此接近。曼哈顿的总面积是87。5平方千米,市区人口是700多万;北京市总面积是16800平方千米,总人口是1154万。所以曼哈顿是一个比北京还拥挤的城市,这在地广人稀的美国实在罕见。
出了曼哈顿,各个民族种族的人们划片而居---------------Astoria是希腊人聚集区;Queens 和Brooklyn住着很多中国人;Jackson Hights是印度人聚集区;Bronx是黑人和西班牙人的聚集区。 而唯独在曼哈顿,穷人、富人、白人、黑人、亚洲人不得不挤在狭小的小岛上,挤在拥挤的地铁上,摩肩接踵川流不息。曼哈顿的魅力在于无论你是富甲天下,还是一贫如洗街头乞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的生存方式。即使是完全不会英文的中国人,也可以在中国城,这个酷似北京大栅栏的地方,过着地地道道北京的生活。刚刚迈出破破烂烂混着尿骚味的地下铁,抬头看到的是帝国大厦高楼林立灯红酒绿,远望着的是自由女神。
在曼哈顿这个最国际化的都市里,种族平等是最on the table的话题,但是种族隔膜也是最off the table的话题。种族肤色好像一个透明的玻璃罩罩着每一个人,无论地铁里如何的熙熙攘攘也无法做到亲密无间。和小马聊天,她说她在高中的时候曾经上过一门课叫做Asian American Study。老师是一个漂亮的ABC。老师说,经过这莫多年的种族运动和历史的洗涤,白人仍然是第一种族,亚洲人老二,黑人老三。 老师分析起来“潜规则”头头是道 ”You see, a not very good-looking or fat white girl might date with a very excellent Asian boy------------when she cannot get a brilliant enough white boy, she will pick an elite from the second class.” 学生于是问 “whom did you marry?” 老师说” well, I married a white man.” 看,即使是把种族隔膜问题看得通透的老师也无法在现实中免俗。有些无所事事的西班牙小混混总是喜欢在地铁里骚扰年轻女孩,我自己就碰到过几次。"Are you single? I ask you because I am a single man…..” 面对这样的问题每个人反映不一样。有人恐惧,有人默然,有人习以为常,有人暗自欢喜“看,我多有魅力”。。。。我的第一反应是“FT!有种去调戏白种女人,干吗就以为我们亚洲人好欺负!” 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变成了一个“种族主义者”。
曼哈顿是一个孤独的城市,虽然我刚刚来不久,但是已经不只一个朋友这样对我说。人人是空中飞人,人人来去匆匆。女孩子越约会越挑剔越眼花,男孩子越约会越刺激越害怕承担责任害怕一纸婚约。
曼哈顿不是美国,曼哈顿只是曼哈顿,独一无二,世上仅有。可是在我来到美国之前,我以为曼哈顿就是美国,美国处处是曼哈顿。这就是最有意思的地方。借助好莱坞的电影,曼哈顿的文化成为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文化,误导人无数,让人们以为美国就是曼哈顿———一个开放、自由、性、毒品、枪支混杂的地方。可是,又有谁想到,60%的美国人没有护照,大多数美国人觉得欧洲人过于开放。真正的美国,像是康大所在的Ithaca小镇,人们过着传统保守简单的生活,满足现状,重视家庭。 我可能不喜欢美国,但是我喜欢曼哈顿,因为这里是天堂与地狱的交界点,这里多元化的让人无法想象,这里很像北京,这里不会让我觉得自己是外国人(因为这里人人都是外国人),这里满足了我对外面世界的好奇心。 2006/4/21 “公平”的“后门”?说道美国的法学院,我总会想到红楼梦里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因为这里的每一个法学院就是一个庞大的家族。
在康大,每年最大的盛事就是几几周年校友聚会——请来全镇最好的餐馆的厨师,用最丰盛的菜单,请来最红的乐队现场演奏,在草地上支起白色半透明的帐篷——当然,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向已经毕业的校友们拉赞助。在法学院的大厅里,会高高挂起一个金色的扁,上面清清楚楚地排列着历年来给法学院捐过钱的校友名单,从高到低,密密麻麻。在康大,模拟法庭是用捐银子的校友的名字命名的,每一个教室是用校友的名字命名的,就连图书馆的每一个小小的自习桌子上都挂着一块小扁,上面写着捐赠者的名字。这些校友捐赠的银子被用来改进法学院的设施,付教授高额的薪水,校友的慷慨程度和他们事业的辉煌程度直接决定着该法学院的排名,以及后生们的职业规划。
我参加过给法学院拉钱的电话服务。上下午各三个小时,主要就是按照校友名录挨个打电话,问他们愿不愿意给母校捐银子。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但是按小时付工资,中午还有一顿很不错的免费午餐,当时班长M是这莫引诱我的:来吧,午餐是镇里最好的餐馆做的!没有想到的是,在几个礼拜后,我竟然还收到了一封院长亲笔签名的感谢信,感谢我为法学院作了杰出的贡献,所有参与者的名字还在院刊里登出。当时真是脸红,因为这明明是举手之劳,况且还有吃有喝有薪水。也由此可见校友赞助在法学院起到的重要作用。
当然既然纳别人钱财,法学院也不会无功受禄。除了把捐赠者的名字刻满法学院的砖砖瓦瓦,最重要的是在申请法学院时,往往有这样一栏:你的父母是否曾在本法学院就读。如果是校友的子女,在于别人差不多同等条件下是会被优先录取的。理由是既然人家老子给学校捐了大笔的银子,就要照顾小的,正所谓的花钱买分。可是,奇怪的是这个后门不仅没有被人诟病,反而成为了法学院的优秀传统而被发扬光大,因为这些校友捐助最重要的一个功能是为那些贫困人家但是LSAT分数高的美国学生提供贷款和奖学金。在好的法学院,学生被贷款或者奖学金的资助率达70%,80%,只要成绩好,就有机会,不会因为财政问题上不起学。这莫高的奖学金率也成为了美国各个阶层之间自由流动的重要方式。 我们也在提倡教育产业化,但是维什莫这个名字总是有些暧昧?我们也有花钱买分的政策,但为什莫总是招来议论纷纷?我们不知道越来越高的学费究竟被用在了哪里,谁是既得利益者。但是如果花钱买的不仅是利己的结果,也为他人提供了更大的机会,这种“后门”便成了“公平”,被赞扬,被弘扬,被光大。 2006/4/17 第七天--------告别晚餐及后记
第七天--------告别晚餐
A有一个爱好,就是给她的房客们做饭,然后大家一起吃饭,聊自己的经历。由于A狠不喜欢浪费食物,每次都会强迫大家全部吃完,尤其是可怜的M,总在已经吃完晚餐后,又被A强迫吃下一碗又一碗的夜宵。M总是嘟囔着:A likes feeding people, I am so full! (A喜欢喂人饭,可我已经撑死了!)
于是我决定在我临走时,给大家 做一顿中国饭。其实非常的简单,就是一个西红柿青椒炒鸡蛋,我在里面放了Sweet Chilli Source,因为我觉得这种微甜带辣的口味老外可能喜欢;还作了一个西兰花炒香肠,在里面放了香油。没有想到,竟然大受欢迎,特别是那个加了Sweet Chili的鸡蛋!R最夸张,她先用Nan沾着鸡蛋西红柿吃,最后干脆用手指抹那个汁吃,一边吃还一边抱怨中国餐馆做的不正宗。连菜带汁,三大盘一点不剩,全部被吃得干干净净。等我再告诉他们我会做饺子时,哈哈,他们简直视我为厨神了(这个样子晃点他们,真是不好意思
我问A,你为什莫愿意把私人住房这样出租出去?这样的生活对我而言,无法想象。A说,她在东欧时,参加了一个全球性质的叫做Hospitality的 Club。这个Club是一个非公开群体,只在旅行者之间靠口碑传递。这个Club本着Give and Receive的原则,本地人会给一些想融入当地的外国人提供免费的住所,相当于host family。A在东欧受此礼遇。回到美国后,她也曾经免费host过别人,但是总有一些不开心的事情。但是A喜欢这种生活方式,好像这个大世界的画面一一通过这些旅游者的故事展现在面前,于是A决定出租房屋来继续这种生活方式。
后记
这七天对于我而言,很奇妙。因为来到美国后,在琐碎的生活中,我开始慢慢忘记了一件事: 外面的大世界之所以有趣儿,是因为你有一颗好奇的心,并且坚持去探索它。而我自己似乎有些过于保守和过于胆怯了。
最开始来到这里,是我的无奈之举。记得刚刚来这里时,我觉得非常不安全,总担心自己的笔记本和支票应该放在哪里。后来发现,来的每个人都有笔记本,大家都很相安自得的在一起,到好像是我自己太神经兮兮了。 虽然现在,出门旅行时我仍然排斥男女混住的青年旅馆,但是我开始接受像这种的Host Family Hotel,而不会再一个人去租住旅馆的单人房间了。 2006/4/13 第二天,第三天--------漂亮的Dancer和有趣儿的韩国小男孩第二天--------漂亮的Dancer
在这些流水的兵里, R 和M是比较固定的两个。R是一个Dancer,来自爱尔兰,很漂亮,高个儿,弯弯的细眉,陷进去的大眼睛,外加一张大嘴,我觉得有点像朱丽亚,劳伯茨。R是来纽约学艺术的,要在这里住2个月,每天都去上芭蕾,瑜伽,现代舞等各种各样的课,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舞蹈编剧。我说,我上大学的时候曾经很喜欢话剧,但是觉得搞艺术收入和生活都太不稳定了。她说,是啊,我在巴黎的时候,白天作餐馆的服务生,晚上教人跳舞,深夜还要去剧院作后台工作,很累,就是为了赚钱糊口。我还当过剧院的Recipient。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累得已经没有了快乐,于是决定辞掉餐馆和后台的工作。就在这个时候,爱尔兰最有名的一个歌舞团给了我一个舞蹈总监的工作Offer, 当时对于还那末年轻的我简直没有办法想象。所以,当你决定一心一意的作一件事情时,你最终会有机会打开这扇门。于是,我问,那你现在怎莫在纽约赚钱呢?她,笑嘻嘻的说,我的Long-term goal是想自己经营房地产,这样不会花很多时间,还会有稳定的收入。说着,她甩给我一本叫做Learning Annex的杂志,我一个里面都是关于房地产个人函授的小广告,呵呵,It is interesting!
R是一个非常Sweet的女孩,也是一个非常照顾我的女孩儿。在我离开这个暂时居所的时候,R在一张粉色的小纸上写道:Good Luck, Yue;并画了一颗小树:Irish Shamrock for best of luck for you.
第三天---------M, 有趣儿的韩国小男孩
M, 是个韩国男孩,来纽约上语言学校,要在这个Apartment呆上6个月。M最逗的地方,是他的手机铃声是一声尖叫外加一串不协调音符,非常的诡异,我们都叫那个是Korean Rock (韩国摇滚)。M说他最喜欢Night Club, 是一个看起来乖乖的沉默的,但是其实很酷的男生。
M在韩国的大学学建筑,但是他很贪玩并且厌恶学习。由于韩国是强制当兵制,于是在大二时,他决定先中止大学,去当兵来改变他的生活。当兵时,他的职位是防暴警察,制止暴力游行。从上次韩国农民在香港进行反世贸对农业进行不公平贸易的行径来看,韩国民众要是游行起来还是满厉害的。我问,当兵改变你的生活了吗?他就嘿嘿的乐,说,还好,当兵回来后,我就死缠烂打我爸妈要来美国读书了。
我开始喜欢这个地方乐-------------因为每天都可以和不同的人聊天,知道不同的人生,看到不同的选择。 误入Indian Town的一个礼拜------与Alina和她的朋友们 从波士顿搬到纽约是个快刀斩乱麻的过程。由于自己长期租住的房子要到下个礼拜才到期,于是便在位于Jackson Heights的A的家里暂时租住了一个礼拜。短短的一个礼拜,却绝对的Amazing!
误入印度人聚集区
我放下行李的第一件事,就是逛超市!特别是到了新的地方,更要先填饱肚子。一进超市,第一个感觉是真便宜!比波士顿那些动不动就Organic 而又奇贵无比的瓜果蔬菜实在多了。我一直奇怪,Organic的冬冬又不施天然肥,又不施有机肥,于是让小虫子在植物上肆意的咬阿啃阿,那果子结得真是没有卖相,还奇贵无比,没有天理了。。。刚美了一下,很快发现了一个噩耗:没有肉卖!超市里 没有冷冻肉的冰柜,连火腿肠都没有,只有一架子又一架子的咖喱粉。我在转头看看周围人的肤色,听听他们叽里呱啦的语言,可以断定是个印度超市。
走出超市,四处逛逛,发现商店里都卖传统的印度面料和服装(就是那种面料鲜艳,有一个大披肩从一个肩膀斜下来的那种)。可能就像我们的前门吧,我想,即使大街上没有人穿旗袍,大栅栏的商店橱窗里还是挂满了旗袍。再往前走,发现很多餐馆的招牌都是伊斯兰文,很多人都是穆斯林。终于,我看到一家店门口赫然写着个我认识的大字:Meat! 进去一看,都是现宰的鸡肉和羊肉。一小小堆“淀粉肠”(火腿肠)非常被鄙视的放在小角落。当我问多少钱时,几个店员凑在一起好一阵子研究,最后才很不肯定的告诉我4刀,并解释说昨天刚刚进货,还没有卖出去过呢。看来,香肠真的很不受老印的欢迎。
这里有一种叫做Massala Nan的印度饼,非常好吃。外面像葱油饼,里面的面像Pizza,还有点辣味。老印还有很多小糕点店,特别是其中有一种我记不住名字的糕点很像天津的糖耳朵,也是很甜很甜,但是是橘红和暗红色的。
第一天-------初遇A和四个男孩儿
我想象中的A应该是个退了休的老太太,在家里闲得没有事儿干出租房子赚外快。结果,出乎我的意料,A是看起来像还在读大学,但是其实已经工作了六年的,很是洒脱的一个来自北欧的年轻女孩儿。她最得意的事儿是,在读本科时她获得了学校的奖学金。学校同意她可以用她在美国的奖学金在国外的某个大学学习一年,前提是她必须向学校证明她在国外实际花销。这个A于是在法国学习的一年时间内凑足了各种发票,领了全额奖学金,并用这笔钱在东欧生活了两年!
A有一个三室一厅的Apartment。她把一间粉色墙的卧室租给了R和其男友;把一间绿色墙的卧室单独租给了我;还有一间带着小壁炉的橘红色墙的,最向阳,最温馨的卧室里面放着3个有上下铺的床,相当于一个青年旅社,让人合住,按天收钱。说道转租房屋,这对于住在曼哈顿周边的居民可真是个全民产业。我一路走下来,看到各个小楼外面都贴着:For Rent。A一个月前刚刚把这个Apartment租下来,房子里还遗留着装修的痕迹,而现在A已经热火朝天的出租了,而且收入是“相当的”可观。
第一天,我刚洗完澡出自己屋子里出来,赫然看见客厅里站着三个陌生男人,一个白白胖胖憨厚老实的德国人,一个美德混血来纽约看朋友的中年人,一个腼腆沉默的的比利时音乐家;那个美德混血的中年人正在绘声绘色的描述昨天刚刚搬走的三个美国女孩早上是如何排成一排跪在客厅的大镜子前面的沙发上化妆的。这时,卫生间的门一开,又钻出了一个亚洲人长相的来纽约旅游的德国佬,油头粉面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根很细很长黄色的领带。顿时,还穿这浴袍的我不得不和四个男的一一握手。吓得我马上蹿回了屋。这就是A和她的朋友们,一个随时都有陌生人来,也随时都有陌生走的地方-------------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2006/4/9 Mr. Harvard Statue:三个谎言和一个理想从小到大,自己在每一个特定的时期,总是对一个园子十分的向往。记得高中时,四中操场的入口处有一个牌仿上面写着“清华园”———加了这个牌坊和围栏后,让操场竟然也变成了一个“园子”;大学时,我非常向往燕园,结果误打误撞地进了清华园。不同的园子, 不同的文化,塑造了现在的我。对于Harvard Yard这个园子,只有憧憬之心,却不敢有奢望之意。毕业后自己在这个园子里呆了小半年,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身处园内的园外人。
哈佛最有名的恐怕是哈佛本人的雕像了。铜像下的大理石基座上刻着三行小字:第一行是“约翰· 哈佛”;第二行是“建校者”(Founder);第三行是“1638”。可就这三行字,却构成了哈佛最著名的三大谎言,而哈佛铜像也因此被人戏称为“三大谎言的 雕像(Statue of the Three Lies)。第一,这个雕塑并不是哈佛本人而是哈佛大学的一名叫做谢尔曼·霍尔的学生;第二,哈佛本人并非哈佛大学的创建者,而是一位在临终前将自己的一半遗产和所有图书捐给哈佛大学的牧师;第三,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年而不是1638年。
哈佛大学的校训是“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更应与真理为友”。在哈佛的盾形校徽上,作为背景的两上一下的三本书 上,印刻着拉丁文“真理”(VERITAS)一词。可是其最著名的雕塑却是由三大谎言构成的,这的确是匪夷所思。所以,我特意去查了查这三个谎言的由来:
第一个谎言说得真是迫不得已。1882年,哈佛的校董会决定,为哈佛雕像一座,以表彰他对哈佛的卓越贡 献。但是,约翰·哈佛英年早逝,既没有人为他留下什么画像,他也没有留下子嗣,因此雕塑家丹尼尔·法兰西只好从哈佛的学生中 选了谢尔曼·霍尔作模特,铸成今天这座神采飞扬的哈佛雕像,但他确实不是哈佛本人。
第二个谎言是关于哈佛本人并非哈佛大学的创建者。这位牧师只是在临终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半遗产(约值 780英镑)和所有图书(400本)捐赠给这所刚刚成立不久的学院。但是因为这是学校建立以来最大的一笔捐款,为了表示感谢,麻州议会同意将这所尚未命名的学院命名为哈佛学院。哈佛的遗产早已用尽,而他捐赠的400本书在一场大火中也丧失殆尽(据说只有一 本书因学生违反校规带出了图书馆而得以保留下来),但哈佛的英名却一代代留了下来。
第三个谎言是关于学院的建立年代。哈佛学院建立于1636年,而不是1638年,但是哈佛本人是在1638年死于肺病。所以, 雕像也就将哈佛的卒年作为哈佛学院建校的年代,其实这时的哈佛学院已经有2年半的历史了。
看了以上的解释,我有些感动,感动于哈佛大学对于哈佛本人深深的感恩之情,正所谓“喝水不忘凿井人”。这片感恩之情被永久的封固在了这尊将流传百世的雕塑上,也产生了这样的一个传说:如果摸一摸哈佛先生的鞋子,她/他就能上哈佛。于是每天,千百不同肤色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慕名来到哈佛瞻仰哈佛先生雕塑时,都会等待着摸一摸哈佛先生的鞋子,并留影纪念。久而久之,哈佛先生的雕塑虽然仍然是铜棕色的,但是他的皮鞋头却变成了闪亮的金色。 后人们,在擦亮了哈佛先生的金鞋头的同时,也寄托了自己的一腔理想。
下图是:哈佛先生的雕塑和他的金头皮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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